2012年5月7日星期一

双城记 (2)

那一夜,这个城市里的人们到处都谈论着他,说那是一张在那里所见过的最平静的面孔.许多人还说他看上去是超然的,像先知一样.

不久前,同一斧头下的最杰出的受难者之一......一位女子......曾在这同一个断头台下请求准许,写下她当时激起的感想.如果他也被允许倾吐他的感想......他那先知般的预言,就会是这样:

"我看见巴萨德.克拉.德法热.复仇者,陪审官.法官,一长串在旧压迫者的毁灭之上兴起的新压迫者,在这复仇机器停止使用前,灭亡在它的下面.我看见一个美丽的城市,辉煌的民族从这深渊中兴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斗争中,历经了失败与胜利的长久岁月后,我看见这个时代的罪恶,以及自然生出这罪恶的以前时代的罪恶,渐渐自行补偿并消亡.

"我看见我为之牺牲的人们,幸福.平安.富裕.有益地生活在我将永远无法再见到的英格兰.我看见她,怀里抱着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婴儿.我看见她的父亲,年迈而弓着背,但身心已复原,宁静而尽心地在诊所服务于一切病人.我看见那位善良的老人,他们多年的朋友,在十年中以他的所有使他们富足,然后平静地了结一生.

"我看见他们的心中为我保留着神圣的地位,乃至他们的后代,就这样世代相传.我看到她,一位年迈的妇人,在我的祭日为我而哭泣.我看见她及她丈夫,并列善终于他们最终的土床,我知道他们各自在对方灵魂中引起的敬仰都超不过我在他们灵魂中激起的敬仰.

"我看见她怀抱的婴儿,以我的名字而命名,在我往日的生命道路上往高处走着,直至成功.我看见他的成功是这样辉煌,以至于我的名字也由于他的光辉而变得辉煌.我看到我曾沾染在生命道路上的污点就此消褪殆尽.我看见他,一位最公正的法官,最受尊敬的人,携着一个男孩......也以我的名字命名,他有我熟悉的前额,金色的头发......来到这个地方,......到那时这里已变成一个美丽的地方,丝毫没有今日的残缺景象......我听到他向孩子讲述我的故事,声音温柔而哽咽.

"我今日所做的事远比我往日的所作所为更好,更好;我今日将享受的安息远比我所知的一切更好,更好."

It is a far, far better thing that I do, than I have ever done; it is a far, far better rest that I go to than I have ever known.

双城记 (1)

那是最美好的时期,那是最堕落的时期;那是智慧的岁月,那是没有开化的岁月;那是信仰坚定的时代,那是怀疑一切的时代;那是阳光明媚的季节,那是黑夜深重的季节;那是满怀希望的春天,那是令人绝望的冬天;人们拥有一切,人们一无所有;人们直入天堂,人们直堕地狱...... 总而言之,那个时代与现在极其相似,以至于那时名噪一时的某些权威们坚持只用比较级中的最高级修辞形式对它进行评判,不论是好是坏。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 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we had everything before us, we had nothing before us,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o Heaven,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he other way--in short, the period was so far like the present period, that some of its noisiest authorities insisted on its being received, for good or for evil, in the superlative degree of comparison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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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年前在买买提上看到一个人写回国见闻,半纪实半小说的形式。那篇见闻写得水平一般,现在我已经完全不记得里面都写了些什么了,但是见闻的开头引用了《双城记》的开篇做开头,給了我深刻的震撼。《双城记》是上大学的时候读的,除了中学英语课本里摘选的那一段,其它的我读过之后也都忘记了,对开篇也没有一点印象。最近因为读《艰难的制造》,重新找出来《双城记》做对照。现在重读,开篇給人的震撼依然如故。这几句话写得真好!

第九个寡妇 (2)

    天擦黑,二大从昏睡中醒过来。口齿比前一天更清楚。他定住神闻了一会,明白少勇不在身边。葡萄把平抱起来,让她坐在老姥爷床上。老姥爷手摸住平的小脚,嘴里用力咬着字,说道:“看看,咱昨天那故事也没说成。今天老姥爷精神好,给你把这故事说说。”

    孙二大知道葡萄坐到床沿上了。她两、三个钟头就给他翻一回身。他说:“葡萄,叫我把这故事说给平。”葡萄还是要给他翻身。他笑了,说:“不用了,闺女。”

    他想坐在他头右边板凳上的女子是谁呢?她来这地窖里做什么?是葡萄把她藏在这儿,叫她躲什么事的?他这样想着,故事从他嘴里慢慢地拉开来——孙家是史屯的外来户,是从黄河上游、西北边来的。来这里有两百六十年了。来这儿的时候,孙姓儿子里头有一个娶了个姓夏的媳妇。媳妇能干、灵巧,嘴会叫人,见人先笑。那是个谁见谁爱的媳妇。最刁的婆子也挑不出她刺儿来。十六岁这年,新媳妇剪了一朵大窗花上集市去卖。那窗花有小圆桌大,可细,连环套连环,几千剪子都剪不下来,可那是一剪子剪的,中间不带断线,不带另起头的。那就是一个迷魂阵。窗花在集市上摆了好久,没人买,太大了,咋贴呢?快过年了,来了一个人,说的是蛮话。他把窗花打开一看,马上给这新媳妇跪下,嘴里拜念:祖奶奶,您可投胎了。新媳妇吓坏了,她才十六岁,怎么就成了这四、五十岁男人的祖奶奶?那人说:有窗花为证。这迷魂阵窗花和他们三百年前的一个祖奶奶剪得一模一样。世上不会有第二个人剪下这窗花了,给谁去一下一下照着剪,也剪不出来。孙家那儿子来了,推开这蛮人说:装神弄鬼,想调戏民女吧?

    蛮人说他们一族人找了好几辈子,要找到这个祖奶奶。因为她在世时,他们那一族没人害天花。她死后,一个老先生说:她心里实在太明白了,迷魂汤也迷糊不了她,她会记得自己投胎前的话,会做她投胎前的事。

    孙姓的人还是不信蛮人的话,把他撵走了。

    过了几年,孙姓人来到史屯,孩子们发花子的越来越多。这天是小年夜,姓夏的媳妇闻到街上卖麻油炸散子的气味。她闻着闻着就昏死过去。家里人把她摇醒,她声音成了个老妇人,说一口蛮话。她说:我不吃麻油炸散子。她的口音和几年前买窗花的蛮人一模一样。

    姓夏的媳妇醒过来,村里害天花的孩子们慢慢好了。

    孙姓人这才信了那个蛮人的话。姓夏的媳妇生了十一个孩子,三个闺女。这些孩子打了四口深井。史屯人开始喝那深井里的水,下几辈很少有人发花了。姓夏的媳妇活到八十六岁。她死后,孙姓的下几辈人也出去找过。可一直没找着过剪那朵大窗花的媳妇。也没听哪个年轻媳妇用蛮话说她不吃麻油炸散子。

    一直到孙怀清这一辈,才没人去找这个祖奶奶投胎的年轻女子。就他一人没死心,老觉着能找着她。过去他走南闯北,一直在悄悄地找。

    二大的口齿越来越清。他觉着一碗温热的水凑到他嘴边。他说:“不用了,闺女,叫我把故事给平说完。”

    平已经睡熟了。小嘴半张,露出两颗小门牙。

    二大还在给平说着故事,声音弱了,字字吐得光润如珠。

    葡萄用袖子抹一把泪。谁说会躲不过去?再有一会儿,二大就太平了,就全躲过去了,外头的事再变,人再变,他也全躲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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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寡妇》读完之后觉得整本书湿呼呼的,但是没有不好的味道。读起来很流畅,但也没有太多感动。整本书給我的印象只有两个地方比较深刻,一是写老朴买老鳖、养老鳖、葡萄杀老鳖的一段,二是结尾。这两处给人奇峰突起的感觉,却非常点题,很喜欢。

第九个寡妇 (1)

她们都是在四四念夏天的那个夜晚开始守寡的。从此史屯就有了九个花样年华的寡妇;最年长的也不过二十岁。最小的才十四,叫王葡萄。后来寡妇们有了称号,叫做“英雄寡妇”,只有王葡萄除外。年年收麦收谷,村里人都凑出五斗十斗送给英雄寡妇们,缺没有葡萄的份儿。再后来,政府做大媒給年青寡妇们寻上了好人家,葡萄还是自己焐自己的被窝,睡自己的素净觉。

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

永远站在鸡蛋一边

藉由高超的谎言,也就是创作出几可乱真的小说情节,小说家才能将真相带到新的地方,也才能赋予它新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