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写好了信,自己读过一遍,然后填上日期,又加上新式标点。白话信虽然据她的母亲说是“比文言拖长了许多,而且俗不可耐”,但是她近来却喜欢写白话信,并且写得很工整,甚至于把“的”“底”“地”三个字的用法也分别清楚。她为了学写白话信,曾经把《新青年》杂志的通信栏仔细研究过一番。
这不是第一次读《家》了,不过现在再读注意到了以前没有注意的一些东西。比如上面这一段就很有意思。“白话信比文言拖长了许多,而且俗不可耐”。呵呵,这不禁让我想起现在我们在BBS上吵架何止是“拖长了很多,俗不可耐”,还要加上挖坑万岁、两个帖子出去就离题万里、不管原帖主旨是啥反正都能总结到“BSO”或是“loser”上、...... 不知道后人会如何看待我们这个时代的通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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